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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爆手电筒的管理使用思路要清晰
点击次数:1058 更新时间:2018-11-27
   防爆手电筒的管理使用思路要清晰
  防爆手电筒是以发光二极管作为光源,可以进行反复充电使用的手持新型照明工具,它具有省电、耐用、亮度强等优点,适合夜间外出、停电做应急照明使用。为了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,便于生产岗位人员夜间巡检,特对各生产岗位配臵防爆手电筒。
  防爆手电筒由LED光源、外壳、充电电池、开关、线路板等组成。出现LED光源损坏、二极管击穿、充电电池不能储存电荷、开关卡涩、线路板电容鼓包等情况,由电气技术科负责维修或者更换。
  防爆手电筒的使用:
  为确保防爆手电筒的使用寿命,要正确使用和维护,不要长期充电、频繁充电,一般要求一次充好后,使用一段时间,才视情况再次充电,具体要求按防爆手电筒使用说明书执行。
  一般情况下,电池由于内部有液体,在低温情况下长期储藏会破坏电池内部化学物质,所以建议有条件的情况下,储藏温度不要低于-20℃;而过高的温度也使电池无法达到其额定容量,一般储藏温度不要高于40℃。充电电池的正常储藏温度为-20℃-65℃,当温度降到低于-20℃时,电池中的电解液会凝固,电池的内阻会变得无穷大,电池将无法使用。当温度超过+65℃时,电解液会发生副反应而产生大量的气体,电极片中的树酯粘接剂也会发生变质,从而导致整个电池逐渐老化和衰退,甚至在短期在失效。
  充电温度,一般情况下在0℃-45℃。放电温度一般情况下在-20℃-65℃;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,可采用低温电池和耐高温电池。电池组在出厂前一般经过放电处理,以防止运输途中由于震荡或其它原因造成短路,通常新电池不带电或只含20%左右的电量。新电池或长期未使用的电池由于活性物质可能未能*激活,使用前一般需经过两三个循环的小电流(0.1C)充放电处理,才能达到标称容量。长期不使用的电池应采用荷电状态储藏,一般可预充50%-100%的电量后储藏,每隔三个月建议对电池充电一次,以恢复到饱和容量。
  防爆手电筒的电池使用注意事项:
  不要焚烧或拆解电池,其中的化学物质有腐蚀性,会伤害皮肤和眼睛。
  不要拉扯电池的引线或插头,防止损伤焊点和连接部位。
  不同型号的电池不可混用。
  不同型号的电池上焊接,需用连接片等进行焊接。
  初次使用前用小电流充满电。
  不可并联充电,否则会产生不规则充电电流。
  不可反向使用电池或使之短路。
  电池充分放电后,应延长充电时间以达到饱和电量。
  请将电池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、温度不高于45℃的环境中。
  在电池充满电或半满的情况下,不要将大量的电池密集存放。
  不要和酸性气体接触,避免靠近火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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